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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中2011年公共课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2-29 点击次数:2327 来源:默认 关闭

 

               关于在全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中2011年公共课培训的通知
泉州市公务员局
关于在全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中
开展循环经济与低碳经济公共课培训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公务员局),市直各单位人事(干部)科:
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素质与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专业技术人员的节能意识和环保意识,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在全省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中开展循环经济与低碳经济公共课培训的通知》(闽人发〔2010〕19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中开展循环经济与低碳经济公共课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和目标
  学习循环经济与低碳经济的内涵、发展基础、建设成效及存在问题,“十二五”期间我国循环经济与低碳经济建设,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的指导思想、指导原则和发展目标,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主要任务及重点工程,以及促进循环经济与低碳经济的对策建议等内容。通过学习培训,使专业技术人员了解循环经济与低碳经济的基础知识,掌握国内循环经济与低碳经济发展的现状、趋势和推动其发展的对策措施等,进而提高管理和服务能力,努力推进我市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实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二、培训对象和时间
1.对象:全市企事业单位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包括其他社会组织(含非公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省部属驻泉单位中在我市评聘和晋升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男性55周岁、女性50周岁以上的人员不作硬性要求,同时鼓励其他人员参加培训学习。
2.时间:2011年8月开始,到12月31日前完成培训与考试任务。
 

三、培训安排
根据省局开展网络培训的部署,结合实际对市直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公共课培训作如下安排:
(一)可以参加省里网络培训。网络培训报名、缴费、上网学习及网络测试方法请登入省继续教育协会网站(www.fjcec.cn)查询,也可直接与省继续教育协会联系,联系电话:0591-87874527、87304786。
(二)也可以参加“泉州培训网”培训。为方便参训人员就近报名、缴费、领取证书和接受后续管理等服务,去年我市成功研发了“泉州市教育培训网络平台”(简称泉州培训网,网址:www.qzlearning.com)。目前,已开通本次公共课培训,报名、学习与考试等事宜请登入该网站或从泉州人事网站(www.qzrs.gov.cn)链接,详见“网络培训考试及操作说明”(附件2)。联系电话:0595-22986390、18959890115,联系人:戴先生、郑先生。
(三)教育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还可以参加集中辅导培训。对于教育、卫生两个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也可由经授权的继续教育基地组织实施,把本次公共课纳入其中同步培训,但须在开班前15天报经市公务员局核准,确保公共课必要的培训时间和教学质量。凡自行安排加入培训的,不予确认并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各县(市、区)也要加强对培训考试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此项公共课培训考试工作按计划、有序地开展。
 

四、培训费用
按照规定,本次《循环经济与低碳经济》网络培训及网络考试的收费标准为70元/人。
 

五、培训登记
学习结束后,经网络考试合格的,按42学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
 

六、相关要求
1.按照省局的统一要求,2011年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共必修课程为《循环经济与低碳经济》,参加今年度继续教育的专业技术人员,都必须参加《循环经济与低碳经济》公共课学习。为此,各级各部门、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发动,按时抓好本次公共课培训任务的落实,保障专业技术人员参训学习的正当权益。
2.各县(市、区)人事局(公务员局)、市直主管部门要一并执行如下意见:
(1)由于今年是本轮培训周期的最末一年,对于选修专业科目但没有参加《循环经济与低碳经济》公共课培训的人员,一律不得验予“2011年度合格”(只能确认学时)。
(2)凡未能按时完成公共课培训,或参加培训但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今年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服从所在单位安排参加培训的,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
(3)根据《2011年度泉州市人事培训教育工作要点》(泉人核〔2011〕2号)的安排,今年内参加过“心理健康与心理调适培训班”、“泉州CIO(信息总监)培训班”、“文字工作研讨班”、“小城镇规划建设与管理培训班”、“加强及创新社会管理培训班”等五个班次(以及“节能政策与节能环保”培训班)的学习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学员,可视同完成2011年度公共课培训任务。
3.关于公共课补充培训的安排。根据教育培训文件规定,所有专业技术人员每任职周期内必须参加两门以上公共科目的培训,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之一。鉴于近些年我市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由于种种原因而漏过公共课培训的情况,决定结合本次《循环经济与低碳经济》公共课的培训学习,给予相关人员一次补学机会。即:任职周期内尚未参加过两门公共科目培训的人员,可登入“泉州培训网”(www.qzlearning.com),选择所缺的公共科目进行学习(《科学发展观与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循环经济与低碳经济》);同时对于没有达到72学时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还可选择系统设置的专业科目课程一起学习,达到规定要求的一并记录所需学时,由施教机构集中送市公务员局进行年度验证。具体培训工作请登入该网站查询。
此外,为满足市直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评聘职称等需要,拟定于今年9月下旬集中补验往年继续教育。对于2007-2010年度需要补验年度继续教育且符合验证规定的(包括脱产进修、发表论文、遗漏验证等情形),须在本时间段内报送验证,逾期将封存各年度印章、不再办理这些年度的验证手续。
4.为准确掌握本次公共课的培训进度情况,省、市将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工作。市直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培训工作的具体安排,并于年度考核前把培训情况(包括培训渠道、培训时间、完成情况)如实填入《被考核人简明情况登记表》,作为确定考核等次的依据。各县(市、区)人事部门也要在今年底前将培训情况进行总结、报送市公务员局备案。
5.有关文件和表格请从泉州人事网站(www.qzrs.gov.cn)上浏览或下载。
 
附件:1.《关于在全省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中开展循环经济与低碳经济公共课培训的通知》
   2.网络培训考试及操作说明
 
二零一一年八月五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主题词:教育培训 公共课 循环经济与低碳经济通知
抄送:省公务员员局
泉州市公务员局办公室           2011年8月5日印发
 

附件1
关于在全省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中
开展循环经济与低碳经济公共课培训的通知
 
闽人发〔2010〕197号
 
各市、县(区)人事局(公务员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省直各单位人事(干部)处: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中央和我省关于开展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工作部署,推动我省教育培训事业发展,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素质与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专业技术人员的节能意识和环保意识,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经研究,决定在全省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中开展循环经济与低碳经济公共课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开展学习培训,使专业技术人员了解循环经济与低碳经济的基础知识,掌握我国、我省循环经济与低碳经济发展的现状、趋势和推动其发展的对策措施等,进而提高管理和服务能力,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二、培训时间和培训对象
  在2011年12月31日前,将全省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轮训一遍。
鼓励其他人员参加循环经济与低碳经济课程的培训学习。
 
三、培训内容
  学习循环经济与低碳经济的内涵、发展基础、建设成效及存在问题,“十二五”期间我省循环经济与低碳经济建设,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的指导思想、指导原则和发展目标,我省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主要任务及重点工程,以及促进我省循环经济与低碳经济的对策建议等内容。
 
四、培训方式及费用
  为方便自学,降低成本,循环经济与低碳经济公共课采取网络培训的方式进行,不再出版发行纸质教材。省公务员局委托省继续教育协会制作电子教材,开展网络培训。各地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研讨会等方式开展培训。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08〕372号),循环经济与低碳经济网络培训及网络考试的收费标准为70元/人。
网络培训报名、缴费、上网学习及网络测试方法请登录省继续教育协会网站(网址:www.fjcec.cn)查询,也可直接与省继续教育协会联系,联系电话:0591-87874527、87304786。
 
五、培训考试及登记
  培训考试由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统一组织,各级人事部门具体实施。培训考试采取网络测试的方式进行。经考试合格的,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按36学时记入继续教育证书。
 
六、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循环经济与低碳经济公共课培训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深入实施的一项有力措施,认真抓好落实。要根据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培训方案,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同时要强化网络培训的监督管理,杜绝替学代学现象发生,确保培训取得实效。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将适时开展网络培训专项抽查,若发现替学代学现象的,将及时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处理。
省继续教育协会应认真组织开发学习课件,做好在线服务,提高培训质量。同时,及时向学员所在单位反馈其培训测试情况,作为单位人事部门登记培训教育学时的依据。
各地各部门在组织开展循环经济与低碳经济公共课培训过程中有何建议与要求,请及时与省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培训处联系,联系电话:0591-87821785、87833947。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2
网络培训考试及操作说明
 
一、报名方法及流程
各专业技术人员登录“泉州培训网”(www.qzlearning.com),下载“2011年度公共课网络培训报名表”,录入本单位参训人员的信息后(由单位集中报名的,请指派专人统一录入),直接上传江海科教公司(邮箱:qzslpx@126.com)。其中,对于县级及以下单位的,请报县(市、区)人事局备案。江海科教公司负责学员信息的批量导入工作。
 
二、培训内容
本次公共课培训开设以下3个课程班,请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自身的情况,在报名时选择相应的班次(允许专业技术人员同时报名参加2个课程班学习):
1.《循环经济与低碳经济》课程班(单课程,计42学时);
2.《科学发展观与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课程班(单课程,计42学时);
3.《循环经济与低碳经济》+“专业科目”课程班(双课程,计72学时)。
 
三、缴费方式
1.银行汇款。单位和学员可将培训费以转帐或现金存款的方式到以下银行帐户:
户名:泉州市江海科教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帐号:0000 0046 2515 3012
开户银行:泉州银行新门支行
特别提示:请汇款人在填写银行汇款单据时,必须在“用途栏或备注栏”上准确注明参加培训的单位名称、培训人员的姓名或身份证号码,以及选择的课程班名称(汇款后请将汇款单据传真至江海科教公司,传真:0595-22987189),经核实后将及时开通学习。若学员在汇款后3日内仍未能登录学习的,请及时与客服中心联系。客服电话:0595-22986390、18959890115,联系人:戴先生、郑先生。
2.现场缴款。单位和学员直接到江海科教公司(市区东泽路市水利水电总公司大楼九楼)现场报名缴费的,工作人员确认后即为该学员开通学习。
 
四、培训方法及流程
  参加网络培训的人员,在规定测试日期内的任何时段,在任意一台可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上登录“泉州培训网”,点击“2011年度公共课网络培训”系统,输入学员本人身份证号(须与报名时所录入的身份证一致)、密码(初始密码是000000)和屏幕所提示的验证码,点击“确定”后进入系统进行学习。通过网络学习累计达到规定课时后,可选择在线考试功能菜单后点击进入考试,从题库中随机抽取一套测试卷,考生即可按屏幕提示的操作步骤进行测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测试后点击交卷按钮,完成测试。系统随即上传答题信息,并当场显示测试成绩。成绩不合格的,可再次免费登录网站进行补测(最后一次补考时间安排在12月16-31日)。
培训流程:学员报名→缴费→开通学习权限→在线学习→在线考试。
 
泉人核〔2011〕16号
 
 
发布日期:2012-02-29 点击次数:2327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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