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指导人员(职业指导人员的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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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指导人员是指为社会求职者择业、就业和用人单位择优招用人才,提供咨询、指导及帮助的人员,主要表现在对求职者和用人单位的引导和帮助上。职业指导的目的就是促进个人职业生涯的发展。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社会分工也越来越细致,形成多层次、多序列的职业岗位。不同的职业岗位对劳动者的能力和素质的要求也不同。职业指导就是帮助劳动力供需双方进行选择,通过选择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劳动力供需双方的意愿都能得到满足,引导劳动力的供需双方真正达到择业自由、用人自主,实现人—职匹配。职业指导一方面帮助求职者客观地分析自己、获得就业信息、掌握求职方法、增强就业能力、确定求职方向;另一方面帮助用人单位确定用人指标,选择招聘方法等方面的用人指导。
为认真贯彻《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6号)精神,凡是符合条件的职业指导人员,都应组织参加培训和鉴定,逐步实现准入控制,持证上岗。在做好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人员培训和鉴定的基础上,对残联、妇联、教育培训机构、民办职业介绍机构以及企、事业单位内有关人员都要进行培训和鉴定。职业指导人员按职业标准划分为四个等级,职业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职业指导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职业指导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职业指导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按照全国统一标准、统一教材、统一命题、统一考务、统一证书的质量控制原则,自1999年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组织了职业指导人员的全国统一培训鉴定,从职业培训、鉴定实施、考务管理、到证书发放等一系列培训鉴定工作进行了统一规划与管理,保证了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认证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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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指导人员:为社会求职者择业、就业和用人单位择优招用人才,提供咨询、指导及帮助的人员。
等级:
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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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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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经济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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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助理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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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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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高级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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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指导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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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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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指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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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职业指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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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指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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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业指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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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内容:
1、 职业道德基础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
2、调查、分析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并作出判断,撰写调查、分析报告
3、 为劳动力市场供求双方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
4、 为求职者进行心理咨询和求职方法、参加相应职业培训的指导
5、 利用宣传媒体,设计职业指导宣传材料,提供劳动力市场人才供求信息
6、 针对妇女、下岗职工、残疾人、境外就业者等特殊就业群体,进行专门的职业 指导服务
7、 使用计算机对求职人员进行职业能力测试,并进行分析评价
8、 利用职业信息网络,为劳动力市场供需双方提供信息查询
鉴定方式:
全国职业指导人员考核科目分为理论考核、操作考核和综合评定。
1、理论考核(时间120分钟):采用“四选一”题型 ,闭卷笔答形式。
2、操作考核(时间120分钟):各等级均采用典型案例分析,“四选一”题型,闭卷笔答形式。高级职业指导师的操作考核另加论文撰写及答辩(时间30分钟),论文仍采用“三选一”命题作文的形式。
3、综合评定:专家结合平时工作成绩、成果进行综合评价,具体仍按劳社培就司发 [1999]62号文规定执行。
申报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职业指导员
(1)具有高中、中专毕业(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2年以上,胜任工作,经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含同等学历),一年见习期满,胜任工作,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助理职业指导师
(1) 具有高中、中专毕业(含同等学历),A、连续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胜任工作,经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B、担任职业指导员2年以上;
(2) 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含同等学历),A、连续从事本职业满3年,胜任工作,经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B、担任职业指导员2年以上;
(3) 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含同等学历),一年实习期满,胜任工作,经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职业指导师
(1) 具有高中、中专毕业(含同等学历),A、连续从事本职业6年以上,胜任工作,经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B、担任助理职业指导师2年以上;C、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相应成果;
(2) 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含同等学历),A、连续从事本职业满6年,胜任工作,经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B、担任助理职业指导师3年以上;C、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相应成果;
(3) 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含同等学历),A、连续从事本职业满5年,胜任工作,经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B、担任助理职业指导师3年以上;C、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相应成果;
(4) 具有硕士(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满2年,胜任工作,经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职业指导师
(1)具有高中、中专毕业(含同等学历),A、连续从事本职业6年以上,胜任工作,经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B、担任职业指导师3年以上;C、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相应成果;
(2)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含同等学历),A、连续从事本职业满9年,胜任工作,经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得毕(结)业证书;B、担任职业指导师3年以上;C、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相应成果;
(3) 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含同等学历),A、连续从事本职业满8年,胜任工作,经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并取得毕(结)业证书;B、担任职业指导师3年以上;C、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相应成果;
(4) 具有硕士(含同等学历),A、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5年,胜任工作;B、担任职业指导师3年以上;C、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相应成果;
(5) 具有博士(含同等学历),A、连续从事本职业满3年,胜任工作;B、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相应成果。